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的通知
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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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现将2024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事项安排如下:

1.学分转换时间:2024612日至2024625日。

2.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规则

1)学生必须修满3个创新学分(专升本2个学分),且经学院审核认定通过,超过部分方可申请学分转换。

2)超出部分创新学分项目可以申请转换为2024季学期教学计划中相关的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课程。(拟转换的创新学分项目内容必须与拟转换课程内容相关

3)转换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

3.转换流程

1)达到学分转换条件的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学分认定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最后,由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分转换。

4.提交资料

请各学院将《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627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403室(需携带转换创新学分项目证书原件、课程截图)。电子版以“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话:18298335879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兰工院 〔2019〕17号).pdf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docx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xlsx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