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切实落实“三抓三促”行动实施方案。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拓展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开设“专创融合”类课程,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修读并获得人培方案规定的最低创新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课需求
(1)各学院积极动员、鼓励所有教师申报、开设创新创业研讨课程,大家共同探索“专创融合”教学,最终,实现国家需求的“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专业教育教学全过程”。
(2)开设创新创业研讨课将作为2025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验收的资格条件。
(3)2016年至今已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2)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每学年至少开设创新研讨课程1门。
(4)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包含: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示范中心、示范专业、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7类。
2.申报材料
课程申报表(详见附件3)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详见附件4)和课程教学大纲(详见附件5)。
说明:开过一轮以上的课程(详见附件6)本学期只需要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不再重复提交申报表与大纲。
3.课程内容
授课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挖掘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基于成果导向,将课程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其他学科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毕业设计项目、产业需求项目、劳动实践项目相结合,开发课程内容,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4.学时学分
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容量,自选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国家级一流课程为48学时(3学分)。
5.授课地点
开课教师将授课地点选在本单位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智慧教室、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工作室、校内和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及学校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
6.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请大家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单位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403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以“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申报表-课程名称”、“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为文件名分类存储,并统一按照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申报、开课的教师请加入QQ群“双创课程建设-兰工院”群号:554695830,有关课程后续相关消息会在此群内通知,请申报老师务必加入此群。
未尽事宜,请各学院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298335879
附件1:2018-2024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2016-2024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表.docx
附件4:2024-2025学年秋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5:教学大纲(排版格式).doc
附件6: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程目录.xlsx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