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线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工业机器人、 自动化仓储系统(AGV)、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前,须完成产线操作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操作。
2.禁止擅自修改产线工艺参数、PLC 程序或机器人路径规划,如需调整须经指导教师审批并留存修改记录。
3.与人协作的机器人需启用安全模式(如速度限制、力矩监测),禁止将手部置于机器人运动轨迹内;AGV 运行区域需设置物理隔离或电子围栏。
4.使用 MES(制造执行系统)、工业物联网平台时,禁止私自接入外部设备或传输敏感数据。
5.产线网络需与公共网络物理隔离,禁止私自更改网络配置,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病毒查杀。
6.产线关键设备(如机器人、数控机床)需配备急停按钮,发生故障或险情时,操作员需立即按下急停并报告,禁止擅自重启设备。
7.违反规定者取消实训资格,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
8.每日实训结束后,需对设备运行数据、工艺参数进行本地加密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9.指导教师需全程监督操作过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安全规程落实。
10.落实“ 四关 ”要求:关门、关窗、关灯、关机,做好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