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兰工院[2017]37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充实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为学生开设“创新实践”类课程,以便学生取得相应“创新实践”学分,保障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创新创业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
2.课程内容:结合行业企业工程项目、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合理设计“创新实践”课程。
3.学时学分:8学时(0.5学分)、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
4.授课地点:根据课程性质,选择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工作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地点。
5.申报时间:2019年3月5日至3月11日。
6.开课周数:八周。
7.未尽事宜,务必请各学院与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以“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学院名称”、“创新创业课程开设申报汇总表-学院名称”为磁盘文件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46815452@qq.com。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19080653)。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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