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19〕17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现将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科竞赛结项与奖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各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依据“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务必在竞赛结束后(以最终竞赛获奖证书时间为准)2周内完成结项总结报告(详见附件2,包括必须的附件材料)提交、账务报账,过期不再受理。
二、2022年9月1日至今,未来得及办理学科竞赛结项与奖励申报的单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3,总结报告和附件材料)发送至王老师电子邮箱(946354845@qq.com)。经学校审核无误后,由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打印“总结报告”和“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4)”,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三、未经单位申报和学校审核批准的竞赛项目,一律不在受理范围,各单位不再申报竞赛奖励事项。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8298335879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doc
附件3:结项材料提交要求.docx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统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