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工业学院2020、2021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2022年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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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学校拟对2020年、2021年贾金龙负责的《基于创新创业思维下的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等6项(详见附件2、附件3)和2022年王春梅负责的《专创并重、多维赋能-融合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工程光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等15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4)进行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

结项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将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和科技处组成专家组进行项目材料审阅和项目汇报答辩,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验收组

1.评审组

马宏锋  教务处处长

朱玉红  质量管理处处长

赵锡英  科技处处长

赵浪涛  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孙永吉  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2.工作组

代世明  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李祥林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张红梅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主任

彭  文  创新创业学院教学秘书

二、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主持人填写《结项鉴定表》(见附件5),同时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原则上至少发表1篇省级以上相关学术论文),由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初审。学校成立结题验收专家组,通过专家阅审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后提出结项鉴定意见。

结项材料包括《结项鉴定表》《结项汇总表》(见附件6)研究报告和佐证材料。

2.结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中的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成果形式,原则上应与立项时相同,特殊情况如需更改,由所在学校同意并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后方可更改。

3.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进行PPT答辩汇报。汇报后提交答辩PPT存档。

4.本次答辩分省级结项与校级中期检查两组进行,每位老师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答辩时间

时间暂定:2022年10月25日下午2:30。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答辩时间将在QQ群“双创教改项目-兰工院”中另行通知,届时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关注群通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答辩地点

创新创业学院一楼路演大厅。

五、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和中期检查汇报PPT(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501进行行初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815452@qq.com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19080653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科技处 质量管理处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附件2: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2022年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xlsx

附件5:2022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doc

附件6:2022年甘肃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docx

省级经费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