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及2021年秋季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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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院、部、中心):

据《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兰工院[2017]37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文件精神及《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充实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为学生开设创新实践”类课程,以便学生取得相应“创新实践”学分,保障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创新创业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申表、2021年秋季创新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内容:结合行业企业工程项目、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研和科研项目等,合理设计“创新创业研讨课

3.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

4.授课地点:根据课程性质,选择教师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工作室、实习实训基地省厅级重点实验室等地点原则上不允许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说明原因后向教务处单独申请教室

5.申报时间:202196日至913过期不再受理,敬请见谅

6.未尽事宜务必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课程申报表-学院名称2021年秋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名称”为磁盘文件分门别类存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75714172@qq.com

联系人:老师电话:18919923805)。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719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表.docx

附件2:2021秋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可依据不同课程自行修改,但不失原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