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2019〕17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5届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及成绩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录入范围
2021级本科学生和2023级专升本学生。
二、录入时间
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0日
三、学分规定
1.2021级本科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3学分,其中1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学科技能竞赛、科研学术活动、创新创业训练、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其余2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获得,也可以参加科技能竞赛、科研学术活动、创新创业训练、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具体见附件1)。
2.2023级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其中1学分必须通过参加学科技能竞赛、科研学术活动、创新创业训练、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其余1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获得,也可以参加科技能竞赛、科研学术活动、创新创业训练、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具体见附件1)。
3.参加“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国家级本科一流社会实践课程学习合格的学生获得3个创新学分,即达到毕业要求的创新学分,成绩录入合格。
四、有关要求
1.2021级本科生
当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分≥1学分且创新总学分≥3学分时,学生创新学分达到要求,录入合格;不满足条件的学生录入不合格(创新学分录入操作流程见附件2)。
创新总学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
录入课程代码:1832101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
2.2023级专升本学生
学生学分获得情况 | 课程代码 | 录入成绩 |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1学分 | 创新总学分≥2学分 | Z2332101 | 合格 |
Z2332102 | 合格 |
创新总学分﹤2学分 | Z2332101 | 不合格 |
Z2332102 | 合格 |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1学分 | 创新创业课程≥1学分 | Z2332101 | 合格 |
Z2332102 | 不合格 |
创新创业课程﹤1学分 | Z2332101 | 不合格 |
Z2332102 | 不合格 |
创新总学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 创新学分录入操作流程见附件2。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 录入课程代码:Z2332102 创新创业课程学分 录入课程代码:Z2332101 |
录入课程代码:Z2332101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
录入课程代码:Z2332102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
3.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22日中午12:00前将创新学分录入人名单电子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纸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工程训练中心301室。
附件1: 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兰工院 〔2019〕17号).pdf
附件2:2025届毕业生创新学分成绩录入操作流程.docx
附件3:2025届毕业生教务系统创新学分录入人信息.xlsx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