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的通知
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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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7号),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事项安排如下:

1.学分转换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4日。

2.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规则

(1)学生必须修满3个创新学分(专升本2个学分),且经学院审核认定通过,超过部分方可申请学分转换。

(2)超出部分创新学分项目可以申请转换为2025年春季学期学计划中相关的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课程。(拟转换的创新学分项目内容必须与拟转换课程内容相关

(3)转换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

3.转换流程

(1)达到学分转换条件的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学分认定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最后,由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分转换。

4.提交资料

请各学院将《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12月26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301室(需携带转换创新学分项目证书原件、课程截图)。电子版以“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298335879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兰工院 〔2019〕17号).pdf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docx

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xlsx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