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全校学生创新活动开展,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彰显“素质高、基础实、能力强、重应用、善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2019〕17号),现开展2025届学生创新学分自我、学院、学校三级预警,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预警范围:2021级本科生、2023级专升本学生。
2.学分规定
(1)2021级本科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3学分,其中1学分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其余2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获得,也可以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
(2)2023级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其中1个学分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其余1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
(3)“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为国家一流社会实践课程按3个创新学分认定,其中1个学分记入“创新创业课程”,其余2个学分记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课外科技活动实践,修读完该课程即可达到毕业要求规定的3个必修创新学分。
3.预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自我预警,附件1),2024年秋季开学一周内提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附件4)审核认定(学院预警),记录表和证明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对其中不足3学分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进行“创新学分未达标预警(认定老师与学生共同讨论制定修读创新学分方案)”,通知学生本人及时选修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同时将学生选修课或科技活动结果等实施准备等材料收交学院备案。
认定过程中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为国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
(2)各学院按行政班级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统计汇总表》(附件2)《2025届毕业生创新学分未达标率统计汇总表》(附件3),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周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分析创新学分的认定情况,根据情况于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再次开展创新学分预警(学校预警)。
4.提交资料时间
为使学生及时正常选修第七学期“线下创新研讨课”以及准确及时指导学生补修创新学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流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完成创新学分预警,不要错过“时间节点”,达到提前“预警”的目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298335879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docx
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届毕业生创新学分未达标率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4: 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兰工院 〔2019〕17号).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