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预警的通知
日期: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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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兰工院〔2019〕17号),现将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及预警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预警范围:2020级本科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

2.学分规定

(1)2020级本科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3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1个学分,另外2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

(2)2022级专升本学生至少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其中必须通过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1个学分,另外1学分可以通过修读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获得。

(3)参加《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国家级本科一流课程学习合格的学生获得3个创新学分,其中1个学分记入“创新创业课程”,2个学分记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该同学的创新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3.预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2023年秋季开学报到提交学院(同时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记录表由学院存档备查。

特别提醒:职业资格证书指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认定、颁发且官方网站可查。

(2)各学院按行政班级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统计汇总表》和《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未达标率统计汇总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学院盖章,2023年秋季开学周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学院403(北校区)。

对其中不足3学分的学生,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进行“创新学分未达标预警”,通知学生本人及时选修创新创业课程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3)创新创业学院统计汇总相关表格,于2023年秋季开学第三周星期一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4.提交资料时间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流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完成创新学分预警,错过时间节点,“预警”将失去意义。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298335879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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