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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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规定

1.台钻、砂轮机等设备需固定于专用工位,禁止随意移动;操作前检查防护罩、接地线是否完好,砂轮片需定期检查裂纹,禁止超速使用。

2.锉刀、锯弓、丝锥等工具需分类存放,禁止混放;使用前检查刃口是否完好,禁止使用崩刃工具。

3.电动工具(如电钻、角磨机)需配备漏电保护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后需切断电源并存放于工具柜。

4.操作人员需佩戴安全用品;长发需盘入帽内,禁止佩戴首饰,防止卷入设备。

5.锉削、锯削时工件需夹持牢固,禁止手持加工;锉刀、锯弓需双手操作,禁止单手用力。

6.钻孔时工件需用台钳夹紧,禁止手持钻孔;钻孔时禁止戴手套,防止卷入钻头。

7.装配时紧固螺栓需对称、分次拧紧,禁止使用暴力敲击;使用铜棒、垫铁时需轻敲轻打,防止工件飞溅。

8.配备灭火器、急救箱,发生事故需立即停机并报告指导教师。

9.指导教师需全程监督操作过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安全规程落实。

10.实训结束清理工作台面,保持操作区域干净整洁。

11.落实“ 四关 ”要求:关门、关窗、关灯、关机,做好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