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保证学生在创新创业工作室有序开展各项正常工作。
(二)接受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的业务指导,为学生提供“开放、共享、自主、高效”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在实践平台中学习创业知识、激发创新精神、磨练创业意志、培养创业品质、提高创业能力。
(三)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支持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及创新创业社团活动。
(四)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五)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有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项目或教师科研项目作为依托。创新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优先选拔以下项目入驻:师生科研成果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已有前期基础和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的项目;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广阔开发前景的项目等。
(七)符合规定入驻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基地入驻申请登记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团队正式入驻。
(八)入驻团队在创新创业学院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管理。
(九)入驻团队应在指定区域内办公、开展活动,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由入驻团队负责每日打扫。
(十)入驻团队要遵守《兰州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兰州工业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所在基地管理规范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爱护工作室的公共设施和仪器设备,并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不准使用明火,不得擅自改装、加装电器、电线等设施;严禁在工作室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对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坏的应进行赔偿;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损失由入驻团队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电路、电器、开关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请所在基地进行处置。
(十二)严禁在基地内从事一切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在基地内吸烟、做饭、住宿;不得大声喧哗、高音奏放音乐;不得将任何动物带入工作区域。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严禁利用网络发布不良及违法信息。
(十三)对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制度和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的团队,依据相关规定令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