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的通知
日期: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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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现将2026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事项安排如下:

1.学分转换时间:202671日至2026年9月2日

2.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规则

1)学生必须修满3个创新学分(专升本2个学分),且经学院审核认定通过,超部分方可申请学分转换。

2)超出部分创新学分项目可以申请转换为2026季学期教学计划中相关的通识选修课程不包含美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课程设计、实验课程、实习实训等程。(拟转换的创新学分项目内容必须与拟转换课程内容相关

3)转换学分不得超过8学分。

3.转换流程

1)达到学分转换条件的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学分认定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最后,由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分转换。

4.提交资料

请各学院将《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2026年92下午下班之前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301室(需携带转换创新学分项目证书原件、课程截图)。电子版以“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特别说明:创新学分转换时间为202671日至202692其他时间一概不进行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2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再受理,学分转换亦不予办理。请各学院及学生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记录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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