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集聚创新创业导师资源,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26年创新创业导师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致力于帮助大学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愿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创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3.具有本专业领域和创新创业实践的丰富经验,具备面向大学生开展授课、讲座、报告或现场指导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愿意积极引荐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备、场地等资源,联系各类合作企业或机构,扶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促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发展。
5.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专业条件(校内双创导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或创新创业导师;
2.具有创业培训讲师资格证书或创新创业导师证书;
3.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获得校级Ⅱ类以上立项的第一指导教师;
4.指导大学生参加学校认定的AB类学科竞赛,获得A类赛事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B类赛事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5.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且共同署名取得发明专利、新型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外观设计授权的指导教师;
6.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且共同署名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的指导教师;
7.指导大学生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且取得较好反响的指导教师;
8.连续开设2年创新创业研讨课且反响较好的主讲教师;
9.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第一、二指导教师;
10.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示范中心负责教师;
11.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慕课、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及创新创业类一流课程团队前5名主讲教师;
12.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前5名教师;
13.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或示范专业前10名教师;
14.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教师;
15.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团队前5名教师;
16.具有企业实战经验或成功孵化项目经历的教师;
17.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创业有突出成就的其他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导师的教师,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将此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部门推荐。
各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附件1)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复审。
经审核合格后聘任,统一颁发“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聘任证书。
三、相关要求
1.请各部门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2026年兰州工业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条件汇总表(附件2)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320室,电子版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命名发至邮箱66874576@qq.com.
2.聘期内的创新创业导师不再重复提交申请资料。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919080826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
2.2026年兰州工业学院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请条件汇总表
3.《关于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聘任校内、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的决定》(兰工院创〔2025〕15号)
4.《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