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的通知
日期: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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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积累转换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5﹞113号),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事项安排如下:

1.学分转换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0日

2.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规则

(1)学生必须修满3个创新学分(专升本2个学分),且经学院审核认定通过,超出部分方可申请学分转换。

(2)超出部分创新学分项目可以申请转换为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中相关的通识选修课程(不包含美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课程设计、实验课程、实习(实训)等课程。(拟转换的创新学分项目内容必须与拟转换课程内容相关

(3)转换学分不得超过8学分。

3.转换流程

(1)达到学分转换条件的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学分认定审核通过后,学生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积累转换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三份,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最后,由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学分转换。

4.提交资料

请各学院将《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2025年12月31日下午下班之前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301室(需携带转换创新学分项目证书原件、课程截图)。电子版以“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转换统计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特别说明:创新学分转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其他时间一概不进行创新学分积累转换。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再受理,学分转换亦不予办理。请各学院及学生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