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61号)和《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创新创业教育慕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由各学院根据已有专业建设实际情况,遴选部分基础较好专业进行申报,至少有一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从校级产教融合综合改革专业中推荐。
2.项目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课题组。项目课题组应由3—10名人员组成,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具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教学改革研究基础,具有带领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3. 团队应由5名及以上专兼职教师组成,以创新创业教研室、创新创业实训中心(实验室)、创业实践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园、创业园)等为建设单位,以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孵化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课程等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
4.慕课课程主持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治学严谨,特色鲜明,效果良好。课程团队由主讲教师和助教组成,应不少于5人。
5. 教学名师参评教师须受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主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且业绩突出。
6. 以上各项若已获得立项且未结题者,或已获得过质量工程立项项目重复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研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将申报材料于3月19日前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初步审核推荐汇总后,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2.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的审核评审、中期检查及项目终审验收。
3. 省级项目从申报的校级项目中进行评选推荐。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请于2019年3月22日前交至行政楼201室。电子版包括申报书、推荐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统一以“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346815452@qq.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