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及2022年秋季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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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学院、部、中心):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兰工院[2017]37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 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文件精神及《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充实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为学生开设“创新实践”类课程,以便学生取得相应“创新实践”学分,保障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继续“创新创业课程”的申报与2022年秋季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申报表、2022年秋季创新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课程教学大纲(以前申报完成且开过一次以上的课程,本学期开课只需要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不再重复提交申报表与大纲)。

2.课程内容:结合行业企业工程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研和科研项目等,合理设计“创新创业研讨课”。

3.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

4.授课地点:根据课程性质,选择教师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工作室、实习实训基地、省厅级重点实验室等地点,原则上不允许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说明原因后向教务处单独申请教室。

5.申报时间:202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过期不再受理,敬请见谅。

6.未尽事宜,务必请各学院与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疫情防控结束后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8月26日之前提交),分别以“课程申报表-学院名称”“2022年秋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名称”为磁盘文件名分门别类存储,并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46815452@qq.com。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919080653)。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表.docx

附件2:2022秋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3:教学大纲(排版格式).doc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程目录(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课程,2022年秋季学期可以选课的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