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74号)要求,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学校决定对2021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附件1)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实施,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二)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批)结项验收(附件2)由各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0日前。
二、项目结项材料
(一)《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3);
(二)《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附件4);
(三)项目结项验收答辩PPT。
(四)科技实物视频。
三、项目验收安排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项安排
因考虑疫情因素,国家级、省级项目采用网络评审结项方式,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5。
(二)校级项目结项安排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校级项目团队提交结项材料,并参照《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条件》(附件6)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提交如下材料:《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兰州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项目结项验收答辩PPT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7)。
各学院将所有项目的结项验收文件汇总后,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736520982@qq.com邮箱。纸质版结项书、结项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206室。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项目联络员,做好校级项目结项验收方案,组织好项目答辩和检查资料提交工作。
(二)项目组成员务必按照结项要求,认真做好结项工作。
联系人:王栋梁 电话:18919877137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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