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部、中心):
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兰工院[2017]37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文件精神及《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充实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为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研讨课,以便学生取得相应创新学分,保障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创新创业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研讨课程申报
1.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式详见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样式详见附件2)。
2.课程内容:结合行业企业工程项目、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研和科研项目等,为实施“项目化”教学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3.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
二、2022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2022年春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格式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2.授课地点:根据课程性质,选择教师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工作室、实习实训基地、省厅级重点实验室等地点,原则上不允许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说明原因后向教务处单独申请教室。
三、入库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修订
为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必须体现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必须融入课程思政内容,学校决定对已经入库的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进行修订。请各学院督促课程负责教师组织课程组成员讨论完成大纲修订(大纲样式详见附件2),于规定时间提交。
特别说明:
1.请将创新创业课程目标写入大纲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中。大纲的课程性质与任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考核环节中需要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
2.过期或不修订,已入库创新创业课程(详见附件4)按出库处理。
四、其他
1.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4日,过期不再受理,敬请见谅。
2.未尽事宜,务必请各学院与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以“课程申报表-学院名称”“2022年春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名称”为磁盘文件名分门别类存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75714172@qq.com。
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8919923805)。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表.docx
附件2:教学大纲修订排版格式要求.doc
附件3:2022春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入库创新创业课程目录-2021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