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和2022年春季教学任务安排及大纲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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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院、部、中心):

据《兰州工业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兰工院[2017]37号)和《兰州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兰工院党委[2018]86号)文件精神及《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充实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为学生开设创新创业研讨课以便学生取得相应创新学分,保障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创新创业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研讨课程申报

1.申报材料:申格式详见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样式详见附件2)

2.课程内容:结合行业企业工程项目、学科技能竞赛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研和科研项目等,为实施“项目化”教学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3.学时学分: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

二、2022年春季学期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2022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格式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2.授课地点:根据课程性质,选择教师所在单位的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工作室、实习实训基地省厅级重点实验室等地点原则上不允许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说明原因后向教务处单独申请教室

三、入库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修订

为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必须体现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必须融入课程思政内容,学校决定对已经入库的创新创业研讨课大纲进行修订。请各学院督促课程负责教师组织课程组成员讨论完成大纲修订(大纲样式详见附件2),于规定时间提交。

特别说明:

1.请将创新创业课程目标写入大纲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中。大纲的课程性质与任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考核环节中需要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

2.过期或不修订,已入库创新创业课程(详见附件4)按出库处理。

四、其他

1.时间:2022225日至2022年34过期不再受理,敬请见谅

2.未尽事宜务必各学院与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课程申报表-学院名称2022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名称”为磁盘文件分门别类存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275714172@qq.com。

联系人:老师电话:18919923805)。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1231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研讨课申报表.docx

附件2:教学大纲修订排版格式要求.doc

附件3:2022春季创新创业研讨课程任务安排表.xls

附件4:兰州工业学院入库创新创业课程目录-2021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