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第二次1+X证书试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6-2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我省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甘肃省2021年第二次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证书范围

  申报试点证书范围为教育部公布的第四批部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院校实施培训和考评的有关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请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vslc.ncb.edu.cn/csr-home)查询。

  二、申报试点院校范围和条件

  申报试点院校为独立设置的甘肃省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院、包括应用型本科院校。申报试点院校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第二次1+X证书试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切实把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本领的重要抓手。

  (二)创新创业学院做好与省1+X证书试点工作办公室对接, 指导各学院开展试点,做好政策解读、组织申报等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配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整体推进试点工作。

  (三)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色和自身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做到“应报尽报”。要组织专门人员主动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多渠道深入了解各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培训考核条件等信息,科学合理确定参与试点的本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参与试点的专业、学生规模人数。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拟申报的学院明确专人和创新创业学院对接,各学院专人负责和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联合申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申报时间:6月17日—6月23日,平台申报时间:6月17日—6月25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创新创业学院 刘志云

  联系电话:0931-2770152。

  QQ 号 码:564109692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16日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第二次1+X证书试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