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培养“素质高、基础实、能力强、重应用、善创新”的应用型人才,各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色,深入挖掘和不断拓展各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兰工院〔2019〕153号),开设“专创融合”类课程,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修读并获得人培方案规定的最低创新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课需求
(1)各学院积极动员、鼓励所有教师申报、开设创新创业研讨课程,大家共同探索“专创融合”教学,最终,实现国家需求的“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专业教育教学全过程”。
(2)2016年至今已获校级(含校级)以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2)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必须每学年至少开设创新研讨课程1门。
(3)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负责人必须每学年至少开设创新研讨课程1门。
2.申报材料
课程申报表(附件3)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4)和课程教学大纲(附件5)
说明:开过一轮以上的课程(详见附件6)本学期只需要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不再重复提交申报表与大纲。
3.课程内容
授课教师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挖掘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基于成果导向,将课程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其他学科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毕业设计项目、产业需求项目、劳动实践项目相结合,开发课程内容,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4.学时学分
教师根据课程内容容量,自选16学时(1学分)、24学时(1.5学分)、32学时(2学分),创业基础与创新实践国家级一流课程为48学时(3学分)。
5.班级人数
创新创业研讨课程采用小班教学模式,每个教学班原则上15-30人。若同一教师承担同一课程多个平行班教学任务时,不允许多个班整合。
6.授课地点
开课教师将授课地点选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科研平台或校企合作基地,原则上不在教室开展创新创业研讨课教学。
7.授课时间
可连续研讨2至4学时,开课时间为周内第7节课(包含第7节课)以后或周末全时段;上课周次4-15周之间;16周提交全部结课资料。
8.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请大家于2025年秋季学期第一周星期二(2025年8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单位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301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分别以“课程教学任务安排表-学院名称”、“课程申报表-课程名称”、“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为文件名分类存储,并统一按照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946354845@qq.com。
申报、开课的教师请加入QQ群“双创课程建设-兰工院”群号:554695830,有关课程后续相关消息会在此群内通知,请申报老师务必加入此群。
未尽事宜,请各学院与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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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23日